一、组织实施部门:
共青团中央牵头,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。
二、招募对象与条件:
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。
三、招募方式
全国公开招募、自愿报名。
四、数量规模:
从2003年开始,每年派遣70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。目前已实施6年,共选派约4万名高校毕业生。平均每年保持约1万名学生在岗。
五、岗位:
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教育、卫生、农技、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工作。
六、服务期间身份
西部计划志愿者。
七、户档管理
1、户口可保留学校两年;也可转回户籍所在地。
2、档案由户籍存放地的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。
八、日常管理:
县级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,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单位工作和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。
九、待遇(补贴和保险):
1、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。
2、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(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
害、住院医疗保险),平均每人每月800元。
3、服务期间计算工龄。
十、期满就业政策:
总的原则是鼓励扎根基层,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,服务期限为1-3年。
1、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公务员优先录取,考西部公务员加5分;
2、服务期满颁发服务证书。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