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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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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组织实施部门:

共青团中央牵头,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。

二、招募对象与条件:

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。

三、招募方式

全国公开招募、自愿报名。

四、数量规模:

从2003年开始,每年派遣70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。目前已实施6年,共选派约4万名高校毕业生。平均每年保持约1万名学生在岗。

五、岗位:

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教育、卫生、农技、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工作。

六、服务期间身份

西部计划志愿者。

七、户档管理

1、户口可保留学校两年;也可转回户籍所在地。

2、档案由户籍存放地的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。

八、日常管理:

县级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,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单位工作和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。

九、待遇(补贴和保险):

1、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。

2、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(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

害、住院医疗保险),平均每人每月800元。
3、服务期间计算工龄。

十、期满就业政策:

总的原则是鼓励扎根基层,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,服务期限为1-3年。
   1、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公务员优先录取,考西部公务员加5分;
   2、服务期满颁发服务证书。等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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